IPO前夕遭遇非同行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,宇樹科技成功反擊。
簡單梳理一下,杭州某日化公司經受讓取得了一項名為“一種電子狗”的發明專利(下稱涉案專利)。其在獲得專利權僅5天后,連續起訴宇樹科技旗下多款產品侵權,索賠金額一度高8000萬元。
針對杭州某日化公司訴宇樹科技“Go2機器狗”專利侵權一案,2026年2月,最高院作出終審判決,不僅駁回了原告的上訴,維持了宇樹科技不構成侵權的判決,更在判決書中點名批評原告的行為“可謂既精心算計、又反復無常”。
作為無端被拖入訴訟的一方,宇樹科技也果斷出手反擊,一方面向法院提起惡意訴訟的反賠訴訟,另一方面向對涉案專利權兩次提出無效宣告請求。
2026年2月4日,杭州中院針對杭州某日化公司起訴宇樹科技“A2機器狗”專利侵權案出具判決,認定杭州某日化公司提起的這起專利侵權訴訟構成惡意訴訟,不僅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,還要求其賠償宇樹科技合理開支8萬元。
3月23日,涉案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,原因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,涉案專利不具備《專利法》規定的“創造性”。
由于涉案專利已被宣告無效,故杭州某日化公司短期內不能再以涉案專利向宇樹科技發起訴訟。
但需注意的是,按照法律規定,如果杭州某日化公司對無效決定不服,可以在法定期限內(三個月內)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。
鑒于目前已經鬧出了不小的動靜,杭州某日化公司大概率不會停下來,這一點從杭州某日化公司法人周某某的發言中已經得到了印證。
目前,周某某在受訪時表示,自己并未聘請律師,但會充分行使訴訟權。他已將涉及“Go2機器狗”的第一起案件提起再審。并也已就杭州中院的第二份涉及“A2機器狗”產品的案件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。
宇樹科技與杭州某日化公司的侵權糾紛,為廣大市場經營者敲響了警鐘:設置專利保護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創新成果,而非使其成為一種被用于惡意訴訟、向他人無端施壓的工具。
在此,我們也再次提醒廣大市場經營主體,應當敬畏法律、尊重他人合法權益,恪守公平競爭的商業準則,摒棄投機僥幸心態,切勿妄圖借助惡意訴訟施壓他人、謀取不當商業利益。
企業長遠發展,唯有堅守誠信經營理念、秉持理性合法的維權方式,任何背離法律與商業誠信的行為,終將得不償失、自食惡果,不僅無法達成預期目的,還將面臨相應法律追責與無可挽回的商譽損失。